本文目录一览:
- 1、电动汽车充电桩市场发展如何?
- 2、广东省正式实现所辖1123个乡镇公共充电桩全覆盖,对人们出行有何帮助?
- 3、我国现有新能源快充充电桩的城市有哪些?
- 4、广东:力争到2025年底建成充电站4500座、公共充电桩25万个
- 5、十部门:对公共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
电动汽车充电桩市场发展如何?
近年来广东:2023年新增建成公共充电桩超过2.1万个,在政策和市场双重作用下,国内充电基础设施高歌猛进,已形成较好广东:2023年新增建成公共充电桩超过2.1万个的产业基础。截至2021年3月底,全国共计有850890台公共充电桩,总充电桩(公共+私人)保有量共有178.8万台。在努力实现“碳中和”的背景下,未来广东:2023年新增建成公共充电桩超过2.1万个我国将会刻不容缓地发展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地稳步增长将会促进充电桩需求地扩大,预计到2060年,我国充电桩新增投资额将达到18.15亿元。
交流充电桩占比最高,体现充电桩应用场景情况
电动汽车充电桩是安装于公共建筑(公共楼宇、商场、公共停车场等)和居民小区停车场或充电站内,根据不同的电压等级为各种型号的电动汽车提供电力保障的充电设备。
电动汽车充电桩按照安装方式分为落地式充电桩、挂壁式充电桩;按照安装地点,可分为公用充电桩和随车配建充电桩;公共充电桩又可分为公用桩和专用桩,公用桩面向社会车辆,专用桩面向专用车辆;按照充电接口的多少可分为一桩一充和一桩多充;按照充电桩充电方式,分为直流充电桩、交流充电桩和交直流一体充电桩。
根据EVCIPA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按充电方式划分,截止2021年3月底,我国交流充电桩数量达到49.5万台。占比为58.17%;直流充电桩数量为35.5万台,占比41.72%;交直流一体充电桩481台,占比0.12%。
而按安装地点划分,截止2021年3月底,我国随车配建充电桩达到93.7万台,占比为52.41%;公共充电桩为85.1万台,占比达到47.59%。
由此来看,目前我国电动汽车充电桩主要为交流充电桩和随车配建充电桩。交流充电桩,俗称就是“慢充”,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为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即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上的充电机)提供交流电源的供电装置。
两者结合反映了我国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应用场景,越来越多的多车主也选择更为方便及自由的私人场所进行充电,并且会选择对电池损耗小的慢充桩对车辆进行充电。
中游充电运营成本高,市场集中度高
电动汽车充电桩产业链涉及到上游充电桩及充电站建设及运营所需设备的生产商,包括充电桩和充电站的壳体、底座、线缆等主要材料供应企业和充电设备生产商;
中游为充电运营商,负责充电桩和充电站的搭建和运营;
下游为整体解决方案商,提供充电桩位置服务及预约支付功能或者提供充电桩运营管理平台和解决方案,能够统筹上下游及客户需求,合理布局提供整体的运营方案。
在电动汽车充电桩产业链中,中游充电运营商是行业潜在入局者较难进入的一个环节,原因在于中游的成本大,需要一定的资金实力。据相关数据统计,充电机、充电模块为充电核心设备,占充电设施总成本的45%-55%。
其中,充电模块、充电机占充电系统成本近51.76%。打造一个充电站的投资成本为250万元,配电设施成本在160万元左右。
同时,目前我国电动汽车充电桩市场集中度高。截止2020年底,全国规模化运营商(充电站保有量大于等于100座)仅有25家。截止2021年3月底,无论是在公用充电桩数量、专用充电桩数量、直流桩数量、交流桩数量还是在充电总功率和充电电量方面,前五大运营商均占据了超过79%以上的市场份额。
整体来看,特来电、国家电网和星星充电占据了主要市场份额,公共充电桩数量占比均超过20%,其中特来电公共充电桩数量最多,达到217054台,占比为25.5%。国家电网和星星充电公共充电桩数量分别为196484台和176367台,占比分别为23.1%和20.7%。
下游应用需求扩张,政策红利释放推进
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业的发展离不开下游需求的不断扩大以及国家政策的指引。
——新能源汽车销量攀升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经过了10多年的发展,消费者对电动车的认可度不断提高。并且,新能源汽车产业由之前完全靠政策推动,转向了由政策和市场双驱动。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量和销量分别为136.6万辆和136.7万辆,分别同比增长9.98%和13.35%。
2021年1-3月,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量和销量分别为53.3万辆和51.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2倍和2.8倍。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为45.5万辆和43.3万辆,分别同比增长3.6倍和3.1倍。
在保有量方面,截止2020年底,全国共有新能源汽车保有量492万辆,同比增长29.13%。新能源汽车需求量及保有量地进一步增长,对于电动汽车充电桩的需求量也在不断扩张。
——国家政策指导推动
国内充电桩的快速发展更离不开相关政策的大力促进。无论是针对广大消费者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是针对机关单位的相关工作展开,近几年的政策都涵盖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电力接入、充电设施运营等方面,对调动全社会相关资源促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第一次明确了充电桩行业的政策方向。随后,国家相关部门纷纷出台政策推动充电桩在居民区、办公区及公共区域充电桩的建设,在冲击技术水平以及公共交通、公务用车方面做了不少限定,同时也促进了中国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发展。
同时,国家在“十三五”时期中明确规划了充电桩的建设目标广东:2023年新增建成公共充电桩超过2.1万个:到2020年,中国计划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1.2万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480万个以上,重点建设选址包括居民小区、单位内部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以满足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动力补给。
发改委根据骨干高速公路网络与各区域新能源交通的发展情况,提出“桩站先行”、“四纵四横”的城际快充网络建设计划。
在政策和市场双重作用下,国内充电基础设施高歌猛进,已形成较好的产业基础。截至2021年3月底,全国共计有850890台公共充电桩,总充电桩(公共+私人)保有量共有178.8万台。政策的扶持及相关的财政补贴政策极大的促进了政府和企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
各地响应加快布局,未来发展智能化
——部分城市提高补贴力度,广东建设规模第一
地方相应国家号召,各地推出的各项与电动汽车充电配套设施相关的政策与规划,将充电配套设施的发展从中央向地方推进。截至2021年3月底,全国共有30个省份出台了充电配套设施相关政策的规划。
同时,随着充电桩纳入新基建,各市也在设施补贴的基础上加大了对公用充电桩运营的补贴力度,上海对公用充电桩运营补贴由2016年的最高200元/kwh·年提高到2020年最高800元/kwh·年;
北京对2020年5月31日以前投运且未获得建设补助的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给予最高500元/kw的建设补贴,运营部分给予0.1元/kwh补贴,年补贴上限为1500kwh;
成都2020年对公用充电桩运营根据充电量进行分级补贴,1000万kwh以内补贴为0.1元/kwh,1000-2000万kwh以补贴为0.15元/kwh,2000万kwh以上补贴为0.2元/kwh。
截止2021年3月底,广东省拥有最多公共充电桩,共计9039台,遥遥领先于其它省份。入围前十大公共充电桩保有量的省份还包括江苏省、浙江省、北京市、上海市、山东省、河北省、天津市、四川省和湖北省。
其中,江苏省、浙江省、北京市和上海市位于第二梯队,公共充电桩保有量超过5000台。山东省位于第三梯队,充电桩保有量为4510台。河北省、天津市四川省和湖北省位于第四梯队。
——“碳中和”背景下,国家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未来充电桩需求大
在“十四五”开年之际,国家提出发展碳中和,新能源汽车的推进将有效优化我国能源结构,助力实现碳中和经济。因此,未来国家必将刻不容缓地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伴随着未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地增长,充电桩需求将会进一步扩大。
假设未来我国车桩比在2030年达到1:1,则2060年充电桩总量将超过5亿个。综合考虑充电桩的新建需求和更换需求,预计新增累计投资将达到18.15万亿元。
——未来将往“四化”方向发展
另外,随着电动汽车的逐步推广和产业化以及电动汽车技术的日益发展,电动汽车对充电桩的技术要求体现了一致的趋势,要求充电桩尽可能向以下目标靠近广东:2023年新增建成公共充电桩超过2.1万个:
(1)充电快速化
相比发展前景良好的镍氢和锂离子动力蓄电池而言,传统铅酸类蓄电池以其技术成熟、成本低、电池容量大、跟随负荷输出特性好和无记忆效应等优点,但同样存在着比能量低、一次充电续驶里程短的问题。
因此,在目前动力电池不能直接提供更多续驶里程的情况下,如果能够实现电池充电快速化,从某种意义上也就解决了电动汽车续驶里程短这个致命弱点。
(2)充电通用化
在多种类型蓄电池、多种电压等级共存的市场背景下,用于公共场所的充电装置必须具有适应多种类型蓄电池系统和适应各种电压等级的能力,即充电系统需要具有充电广泛性,具备多种类型蓄电池的充电控制算法,可与各类电动汽车上的不同蓄电池系统实现充电特性匹配,能够针对不同的电池进行充电。
因此,在电动汽车商业化的早期,就应该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规范公共场所用充电装置与电动汽车的充电接口、充电规范和接口协议等。
(3)充电智能化
制约电动汽车发展及普及的最关键问题之一,是储能电池的性能和应用水平。优化电池智能化充电方法的目标是要实现无损电池的充电,监控电池的放电状态,避免过放电现象,从而达到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和节能的目的。
充电智能化的应用技术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优化的、智能充电技术和充电机、充电站;电池电量的计算、指导和智能化管理;电池故障的自动诊断和维护技术等。
(4)电能转换高效化
电动汽车的能耗指标与其运行能源费紧密相关。降低电动汽车的运行能耗,提高其经济性,是推动电动汽车产业化的关键因素之一。对于充电站,从电能转换效率和建造成本上考虑,应优先选择具有电能转换效率高,建造成本低等诸多优点的充电装置。
(5)充电集成化
本着子系统小型化和多功能化的要求,以及电池可靠性和稳定性要求的提高,充电系统将和电动汽车能量管理系统集成为一个整体,集成传输晶体管、电流检测和反向放电保护等功能,无需外部组件即可实现体积更小、集成化更高的充电解决方案,从而为电动汽车其余部件节约出布置空间,大大降低系统成本,并可优化充电效果,延长电池寿命。
—— 以上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广东省正式实现所辖1123个乡镇公共充电桩全覆盖,对人们出行有何帮助?
有利于当地居民出行便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充电难的问题。
随着新能源汽车发展,现在很大部分居民都逐渐将手里的传统燃油汽车换成新能源汽车,但很大部分地区的公共充电桩却数量非常的少,因此有一部分居民对新能源汽车存在一定的反感,如果新能源汽车充电问题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相信将会有更多的居民选择购买。
广东省实现1123个乡镇全覆盖公共充电桩。
根据相关新闻报道我们了解到,截止到2022年10月10日,广东省已经实现1123个乡镇公共充电桩建设的全覆盖,随着白沙镇,汕尾市桥冲镇以及湛江市调风镇等许多地区公共充电站陆续完成,现在各个地方的充电桩已经基本投入使用。在这20多个地方大约建了有4600个充电站点,而且充电桩就已经达到了3万多台。
有利于当地居民出行。
广东省此次修建公共充电桩,对于居民出行能够实现出得了城,下得了乡并且回得了家。在此之前,大部分居民驾驶新能源汽车出行非常的不方便,在旅途中需要不断的找充电桩进行充电,甚至有的地方连公共充电桩都没有,要不断的进行更换路线,寻找才可以到达地方。实行全覆盖之后,几乎每到一个地方都可以找到公共充电桩,这无疑给当地居民带来了非常大的便捷。
缓解充电难的问题。
虽然说现在新能源汽车在当地居民手中的数量并不是非常的多,但是充电难这一问题却是困扰着很大一部分车友,特别是有非常多需要进行换电需求的车辆,在此之后可以快去换电。通过全省充电桩的修建,将城镇和乡村进行连接,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我国现有新能源快充充电桩的城市有哪些?
全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分布
川藏公路沿途的11座充电站,分别位于成都、雅安、康定、理塘、芒康、八宿、波密、林芝、拉萨、日喀则、定日等城市。充电桩路线集中在整条国道的西南段,即成都至定日段,海拔落差近4000米。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分布数据
截至2021年7月,能够统计到的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共类充电桩95.0万台,环比增加2.70万台,6月同比增长65.4%。其中直流充电桩38.3万台、交流充电桩56.7万台、交直流一体充电桩426台。从2020年8月到2021年7月,月均新增公共类充电桩约3.20万台。公共充电桩TOP10省市分别为广东、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安徽、河南、河北。TOP10地区建设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占比达72.3%。其中,广东公共充电桩数量最多达14.7万台,上海、北京位居第二和第三,公共充电桩数量分别为9.1万台、8.8万台。
广东:力争到2025年底建成充电站4500座、公共充电桩25万个
易车讯 日前广东:2023年新增建成公共充电桩超过2.1万个,从广东省政府获悉广东:2023年新增建成公共充电桩超过2.1万个,4月13日广东:2023年新增建成公共充电桩超过2.1万个,广东省印发《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2023年新增建成公共充电桩超过2.1万个,其中提出加快终端用能电气化。
具体来看,广东省将积极实施电能替代,重点在交通、建筑、工商业和民生等领域扩大替代规模、提高替代效率,在汽车领域将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到2025年底,广东全省力争建成充电站4500座、公共充电桩25万个,形成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
十部门:对公共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
中新经纬1月21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2022年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 汽车 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及相关解读,提出对公共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
《实施意见》指出,截至2021年底,全国充电设施规模达到261.7万台,换电站1298座,服务近800万辆新能源 汽车 ,为我国新能源 汽车 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仍有许多突出问题不容忽视。
《实施意见》明确了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目标,同时立足于全面支撑新能源 汽车 产业发展规划落地,强化规划引导作用,提出省级和市级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编制要求,明确了城市公共、县城和乡镇、高速公路、单位和园区内部等各类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要求,为“十四五”时期,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提供了目标指引。
《实施意见》针对当前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快机制创新、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发展目标和措施要求,对于破解发展瓶颈,提高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譬如,针对居住社区建桩难,《实施意见》提出进一步强化各地发展改革、能源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协同推进和责任落实,要求物业等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积极配合支持,为居住社区建桩扫清障碍,并明确既有居住社区和新建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安装要求,为后续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依据。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推广智能有序充电,加快车网互动技术创新、试验测试与标准化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试点示范,鼓励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自动无人充电等新技术新模式发展。
在重点内容方面,《实施意见》提到,关于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等多项问题。《实施意见》还指出,私家车是未来交通电动化规模化发展的重要领域,2021年12月新能源乘用车领域的市场渗透率达到20.6%,居住社区充电需求日益凸显。《实施意见》提到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推进和责任落实,要求物业等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积极配合。既有居住社区要积极开展充电桩改造,新建居住社区要严格落实配建要求。预留安装条件的标准是要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要加强规划报批、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在关于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方面。《实施意见》指出,目前我国公共充电桩达到81万个,其中,广东、上海等排名前十地区的公共充电桩规模占比超过70%,而县城、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我国高速公路充电桩1.38万个,主要集中在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尚未实现全覆盖。《实施意见》提出要科学编制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促进充电设施规范有序发展。对于城市公共充电网络,要合理布局、多方兼顾;对于县城乡镇充电网络,要加快补齐建设短板;对于高速公路充电桩, 要求将快充站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基础设施范围 ;对于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桩,要求加快配建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并鼓励对外开放。
在关于新技术研发应用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继续加大新技术研发,持续完善标准体系。要充分发挥动力电池的储能特性, 探索 推广有序充电、V2G等形式,实现电动 汽车 与电网的协同互动。在矿场、港口、城市转运等场景因地制宜推广换电模式。
《实施意见》在关于充电设施运维和网络服务方面提到,在充电设备运维管理、提升服务体验等方面提出优化措施。要求充电运营企业加强运维,提升设备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要求各运营平台强化信息共享和便捷支付,提升充电便利程度。
此外,《实施意见》还要求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和供电监管。要求电网企业加大配套电网建设,相关部门要对配套电网建设用地、廊道空间等资源予以保障。要求电网企业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落实“三零”“三省”服务举措。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加大供电和价格政策执行监管,规范转供电行为。
同时,《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健全行业监管,要求落实各方安全责任,严格充电桩建设各环节安全把关。要建立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溯源机制,鼓励相关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应用。通过国家、省、市三级充电设施服务平台加强监管。
在关于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方面, 《实施意见》提出要对公共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 ,鼓励各地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加大新技术补贴,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提高金融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充电设施的保险产品。(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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